11/06/2010

出口通關程序

1.報關:指報關行於出口結關前,利用報關系統,填製出口報單及有關文件,透過專屬網路,向海關辦理投單報關手續。

2.查驗貨物:報關行將出口報單傳輸到海關後,海關電腦專家系統通知是否查驗貨物(Examination of goods),通關方式共有C1, C2或C3等三種方式:

(2.1)C1通關:免審免驗通關,免書面文件,免驗貨物,即發出放行通知。
(2.2)C2通關:文件審核通關,指要審查書面文件,免驗貨物的通關方式,這種方式報關行須於第二天海關辦公時間終了以前,補送基本必備文件,例如經各單位核准輸出許可證,S/O, Invoice and Packing list等文件,海關審核文件完畢後放行。
(2.3)C3通關:貨物查驗通關,指要查驗貨物,也要審查書面文件的通關方式。報關行於第二天海關辦公室時間終了以前,應補送基本必備文件到海關,於審核文件相符後,海關安排驗貨。驗貨指查驗出口貨物的貨名,規格,品質,等級,數量,重量與價值等屬實後,予放行,海關發出放行通知。

3.出口放行通知:出口放行通知(To release cargo) 是指
(3.1) C1通關的海關電腦直接發出放行通知訊息。
(3.2)C2 or C3通關,經海關查驗單證或/與貨物相符後,海關電腦發出放行訊息,申報的貨物准予出口,貨物須經海關放行後,才可以裝運出口,放行為出口貨物通關的最後一個步驟,運輸業者應於收到海關放行通知(電子訊息)或經海關蓋印放行之裝貨單或託運單後,始得辦理出口貨物裝船或或裝機手續。

4.結關後二天開航,海關放行之後,貨物才能夠裝上船,通常船於結關後二天開航。

5.退稅報單簽證:海關放行後將退稅用出口報關簽證,於簽證之後蓋上關防,由報關行領回,交由出口商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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