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2010

進口貨物產地的認定

原產地的認定會影響進口貨物的估價,由於國際間加工已成為常態,我國對進出口貨物原產地之認定標準,係依據加工層次認定:

1.貨物從原料到成品完全在台灣生產,則認定為 made in Taiwan.

2.部份在台灣生產,部份在國外生產,我國對進出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為:
(2.1) 進口原料或半成品經加工或製造所產生的貨品,該品出口時其商品標準分類號列是否改變,如果已改變,則視為Made in Taiwan, 否則視為原進口國.

(2.2)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的貨品,該貨品出口時其商品標準分類號列是否改為,如果改變,在台灣的製程或附加價值超過35%, 則視為 made in Taiwan, 沒有超過35%則視為原進口來源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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