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提單(Bill of Lading)的正面條款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提單關係人:承運人(Carrier),託運人(shipper),收貨人(Consignee)和通知人(Notify Party),提單的通知人一般就是貨物的收貨人。
(2)
船舶條件:船名(Vessel),船籍(Nationality)和航次(Voyage)等。
(3)
裝缷港口:裝貨港口(Port of
Loading),缷貨港口(Port of Discharge),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或目的地(Place of
Destination)。
(4)
運費支付方法:運費已付或運費待付。
(5)
提單簽發情況:簽發日期,簽發地點和簽發份數。
(6)
單據號碼:提單號碼(B/L No)和裝貨單號碼(S/O No)。
(7)
託運人交運貨物細節:貨物標誌與件號(Marks
& Nos), 包裝件數(Nos of Packages),貨物名稱規定(Description of Goods),毛重(Gross Weight),材積(Measurement)以及大寫的合計件數。
(8)
船長,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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