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hange D/O or Delivery Order with B/L
Exchange D/O or Delivery Order with B/L:大提單換小提單,即提貨單。
在台灣進口商需到輪船公司繳交海運費,並以大提單 (B/L) 換取小提單(即提貨單D/O),以便在通關之後可以提貨。
在美國,則有點不同,進口公司繳交海運費用,並附上已簽名的大提單給海運公司或船運代理(Freight
Forwarder)後,進口公司可以自己製作提貨單(D/O),在海關通關放行後,逕向船公司指定的貨櫃集散場
(CY) 或散貨拆櫃站 (CFS) 領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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