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011

ECFA 產地證明書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已於99年6月29日簽署,並於9月12日生效,訂於100年1月1日實施貨品貿易之早期收穫清單.

我國貨品納入中國大陸降稅之早收清單項目計有539項(農產品18項、工業產品521項),農產品包括活石斑魚、鮮柳橙、鮮哈密瓜、茶葉等,工業產品則包括石化、機械、紡織、運輸工具、鋼鐵、金屬製品、手工具及電機等,從今天起出口至中國大陸將可享優惠關稅的待遇。

我國出口之早收清單產品要享受ECFA優惠關稅,必須符合原產地規則,並及時申領ECFA原產地證明。

貿易局表示,我國出口之早收產品要享受ECFA優惠關稅,必須檢附ECFA原產地證明書,貿易局委託及核准之ECFA原產地證明書簽發單位計有62家核發 ECFA 產地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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