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 稅訖交貨價格條件 (....目的地),英文稱DDP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 place of destination).
賣方須於規定日期或期間內,負擔貨物滅失或毀損的風險及費用(包含在目的地國家的任何輸入稅金), 將貨物運送至進口國指定目的地(at the name place of destination), 交由買方接管,買方負擔貨物交由其接管時起之一切風險與費用,並依約付款.
DDP "稅訖交貨"價格條件,表示賣方負擔最大義務.
本條件屬於"實際交付", 賣方須在進口指定目的地,將貨物實際交付買方,亦屬"目的地交貨"價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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