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2014

信用狀(Letter of Credit)的內容

信用狀(Letter of Credit)的內容

目前,出入口業務中,使用的信用狀沒有統一格式,但其內容基本上是相同的,主要有:

(1)   信用狀本身需要說明的項目:主要包括信用狀的關係人(開狀申請人,開狀行,受益人的名稱和地址,以及通知行,議付行的名稱和地址),信用狀的編號,開狀日期,信用狀的種類,有效期和到期地點.

(2)   信用狀的金額和使用的貨幣.

(3)   匯款條款:如匯票的種類,匯票付款人(但有的信用狀不需要匯票).

(4)   貨物名稱,規格,品牌,數量,包裝,單價,嘜頭,有時在此項下還加合約編號,以及溢短裝之類規定.

(5)   裝運條款:包裝運輸方式,裝運港(地),目地港(地),裝運日期,可否分批裝運等.

(6)   支付憑證和單據,支付憑證是匯票,單據指發票,提單,裝箱單,保險單等.

(7)   特別條款:根據每筆具體業務需要而定,有些信用狀上的特別條款寫在背面,故此條款有時也稱背面條款.


(8)   開狀行保證條款:指開狀行對受益人及匯票持有人保證付款的責任文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