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2010

MAWB and HAWB

MAWB (Master Air Waybill):託貨人直接向航空公司或其代理行進行託運,託運人所持有的空運提單即由航空公司或其代理行(實際運送人 actural carrier)簽發的空運提單,亦即一般所謂的Master Air Waybill (MAWB)  主提單(母提單)。

另一種情況,託運人透過貨運承攬商或併裝業者間接向航空公司進行託運,此時託運人手中所持有之空運提單並非是由實際負責運送之航空公司或其代理所簽發的提單,其所持有空運提單之簽發人係接受委託處理貨物集運之貨運承攬商或併裝業者;
航空公司所簽發的空運提單係在這些貨運承攬商手中,貨運承攬商或併裝業者即根據航空公司所簽發之提單另行簽發提單,一般稱為 Air Waybill (HAWB) 分提單(或子提單)。

以分提單進行押匯時,應特別注意提醒買方於信用狀上加註以下條款,以利押匯業之安排:
1.Air freight by consolidation is allowed, or
2.Forwarder's house air waybil is acceptable.

慎選貨運承攬商或併裝業者:
貨物運送過程中可能遭致危險,除非契約中約定運送免責範圍,否則運送應對貨主負擔賠償責任。
貨主手中所持有的提單是分提單,非航空公司簽發之主提單,因此貨主無法直向航空公司進行索賠,只能憑分提單向貨運承攬商請求。所以貨運承攬業的信用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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