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品質亦稱商品的質量.
是指商品的內在質量和外觀形態,如商品的化學成份,物理和機械性能,生物學特徵及造型,結構,色澤,味覺等技術指標或特性.
商品品質的表示方法因商品的特點不同而異.
一般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有憑樣品,憑規格或等級,標準,憑商標牌號,憑產地名稱,憑說明書及 憑現貨等多種方式,這些方式既可單獨採用,也可合併採用.
由於國際貿易運輸路途遙遠,運輸時間長,以及多次裝缷,轉運等原因,商品品質易遭損害或變質,因此,國際貿易中,按照確定品質的時間和地點,對交貨品質有離岸品質,出廠品質,到岸品質和買方品質等規定.
離岸品質(Shipping Quality)以貨物裝運前由裝運港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後, 出具的品質檢驗證書為準.
出廠品質(Maker’s Inspection Quality)以通過生產廠檢驗通過者為準.
到岸品質(Landing Quality)以貨在目的港缷下後由目的港口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所出具的品質檢驗證書為準.
買方品質(Buyer’s Inspection Quality) 以貨物到達買方指定地點,經買方指定的公正人檢定的品質為準.
商品品質的優劣,關係到使用者和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通常都規定:賣方應承擔所交貨物與合同規定的品質一致的義務;買方擁有在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要求扣價,換貨,賠償損失,拒絕收貨以及撤銷合同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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