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onfirmed credit (保兌信用狀):指在信用狀開出後,有經過開狀銀行以外的另一家銀行在信用狀上承諾,對受益人所簽發的匯票予以承兌或付款者。
信用狀保兌,對受益人來說,相當於得到兩家銀行的付款保證。
受益人一般是在對開狀銀行信用缺乏認識,或是認為進口地的政經環境,外匯情況不穩定,以致對於貨款是否能順利收回有所顧慮時,才會要求買方將開出之信用狀,須經過國際上具有聲譽的銀行加以保兌,確保貨款的安全。
信用狀若經保兌後,原則上出口商宜向保兌銀行提示單證,若保兌銀行在國外,押匯銀行則應依保兌書指示寄送單證。
2.Unconfirmed credit (無保兌信用狀):即信用狀中並無開狀開行以外另一家行,在該信用狀上諾擔保兌付受益人所提示匯票者。
在信用狀上或信用狀通知書中未出貨保兌條款者,都是屬於無保兌信用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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