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2010

Letter of Credit (L/C),對出口商的功能

信用狀(Letter of Credit, L/C)係銀行應開狀申請人(即進口商)的指示及要求,開給受益人(出口商)的一種附有條件的承擔付款責任的憑證。

信用狀對出口商的功能:

1.獲得信用保障:
在信用狀制度下,只要出口商依信用狀所規定的條件來履行,即可獲得開狀銀行的付款保證。如此即可避免只單純依靠進口商的信用,而擔心進口商因資金不足或商品市場行情變化等可能的變數所造成的違約。

2.資金融通便利:
使用信用狀,出口商不像一般的商業交易,必須等待貨物運抵買方後方能獲得貨款。因為利用信用狀,出口商口只要備齊信用狀所規定的單證,簽發匯票,即可向押匯銀行辦理押匯取得資金融通。

3.確保買賣契約權益:
在國國際貿易程中,雖然契約已然成立,但只要出口商在未收到信狀之前,該契約仍然有可能被取消,此對於出口商而言,整個交易仍然是處在不確定的狀態,但是,一旦出口商收到進口商透過開狀銀行所開出的不可撤銷信用狀,進口商非經當事人同意,不得任意撤銷或修改變更條件。如此,取得貨款之權益即可獲得確保。

4.確保獲得外匯
出口商若是已收到信用狀,即可免除因進口地國家外匯短缺或管制,以致無法收回貨款的風險。進口商在申請開發信用狀時,通常須事先取得該國外外匯當局使用外匯的許可;就出口商而言,當信用狀寄達時,即可獲得外匯保障。

5.可取得低利融資
取得信用狀之出口商在其裝船前所需之資金融通,可透過現行銀行之裝船前融資貸款措施向銀行取得資金融通。所以,就貨物裝船前之融資來說,出口商以信用狀作擔保向往來銀行辦理外銷貸款,不但適用之貸款利率較低,減輕了利息負擔,而且也使得出口商獲得生產所之資金。

1 則留言:

  1. Hi Yamei,
    我目前遇到一個案例是發生在伊朗銀行身上.客戶已向銀行取得B/L. 但受美日對伊朗金融制裁關係,該銀行杜拜分行無法支付日圓(L/C約定以日圓支付)給我,只能支付AED(UAE貨幣).請問我仍有權力向該銀行要求支付日圓嗎?
    您可回覆至我的郵件: eugeneych1@gmail.com
    謝謝~

    Eug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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