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海運提單", 即指海運運送人(船公司)或其代理行所簽發,證明貨物已收取或已裝載上船,並約定將該項貨物運往目的地交與提單持有人之有價證券.
海運提單是相當重要的貿易單證,貿易商在押匯或甚至在融資的過程中,提單即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究其原因,乃係因為海運提單具有下列幾項功能:
1.收據功能:海運提單是代表運送人收到貨物或裝船後所簽發給託運人作為承認收到海運貨物的書面收據.
2.契約功能:由於提單中載有運送人與託運人之間在貨物運送過程中之權利義務規定,因此,提單可說是運送契約的憑證.
3.貨物所有權功能:提單可說是代表資物所有權的證書,提單持有人對於提單上所載之貨物可主張法律上使用,買賣,抵押,處分的權利,而且在提單經合法背書後,亦可構成貨物所有權的移轉,所以交付提單與交付貨物所有權具有同一效力.
註: 在國際海運實務上,真正用以提貨的單證並非是提單,而是提貨單(即俗稱的小提單);亦即受貨人須至船公司將提單換成小提單,然後再憑以通關提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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